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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以後若遇盜賊、騙子而失財,
1、先要生忏悔心(若我不曾種下盜、騙他人財物的因,何得遭受被盜、騙的果報?)同時,也應替盜賊、騙子忏悔惡業;
2、不起嗔心、不惡口謾罵、毆打;
3、應自然起慈心(別人生活無著、無有工作,才會偷盜);
4、應該作“我又還了一筆賬,離極樂世界又近了一步!”之想,作慶幸想;
5、又當作慈悲回向——“但願天下盜賊、一切眾生,衣食豐足,受用具足,無有乏少。離苦得樂,都生極樂世界,早成佛道!”
所以,若遇被偷盜,不一定是100%的壞事:
1、若能“轉煩惱為菩提”,轉化境界,如上所說,去忏悔、去慈心相向、去回向,就能消業障、長智慧。
2、相反,若“被境界所轉”,起嗔恨心、惡口謾罵,只會更增仇怨,未來世自己還要遭受做畜生、下地獄的苦報!真是既失財,又種未來遭受輪回苦報的惡因,實在非“智者”應有的表現啊!也實在不值當啊!
同理,若遇到被人陷害、冤枉,被人打罵、侮辱,被人干擾、被人惱害……等等境遇時,也是對自己學佛、修行真實水平進行檢驗的“最佳時機”!千萬不要錯過增長智慧的機會哦!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【附】經論開示:
大智度論 卷第十三 大智度論 釋初品 中戒相義第二十二之一 龍樹菩薩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法師鸠摩羅什奉 诏譯
問曰:不侵我者,殺心可息。若為侵害,強奪逼迫,是當雲何
答曰:應當量其輕重。
若人殺己,先自思惟:全戒利重,全身為重?破戒為失,喪身為失?
如是思惟已,知持戒為重、全身為輕。若苟免全身,身何所得?是身名為老病死薮,必當壞敗。若為持戒失身,其利甚重。
又復思惟:我前後失身,世世無數,或作惡賊、禽獸之身,但為財利,諸不善事。
今乃得為持淨戒故,不惜此身,捨命持戒。勝於毀禁全身,百千萬倍,不可為喻。如是定心,應當捨身,以護淨戒。
如一須陀洹人,生屠殺家,年向成人。應當修其家業,而不肯殺生。父母與刀,並一口羊,閉著屋中。而語之言:若不殺羊,不令汝出,得見日月、生活飲食。
兒自思惟言:我若殺此一羊,便當終為此業,豈以身故為此大罪?便以刀自殺。
父母開戶見,羊在一面立,兒已命絕。
當自殺時,即生天上。
若如此者,是為不惜壽命,全護淨戒。如是等義,是名不殺生戒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大智度論 卷第十六 大智度論 釋初品 中毘梨耶波羅蜜義第二十七 龍樹菩薩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法師鸠摩羅什奉 诏譯
復次,菩薩未得菩薩道,生死身以好事施眾生,眾生反更以不善事加之。或有眾生,菩薩贊美,反更毀辱。菩薩恭敬,而反輕慢。菩薩慈念,反求其過,謀欲中傷。此眾生等,無有力勢來惱菩薩。
菩薩於此眾生,發弘誓願:我得佛道,要當度此惡中之惡諸眾生輩。於此惡中,其心不懈,生大悲心。譬如慈母,憐其子病,憂念不捨,如是相,是為菩薩精進。
復次,行布施波羅蜜時,十方種種乞兒,來欲求索。不應索者,皆來索之,及所愛重難捨之物。語菩薩言:與我兩眼,與我頭腦、骨髓,愛重妻子,及諸貴價珍寶。
如是等難捨之物,乞者強索。其心不動,悭瞋不起,見疑心不生,一心為佛道故布施。譬如須彌山,四方風吹,所不能動。如是種種相,是名精進波羅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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